Categories: 未分類

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 謹記遠離危險4字訣

鑑於近期2個月內發生多起女性遭尾隨襲擊或騷擾的案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除至本市各級國小(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加強宣導人身安全,並將婦幼安全納入大專院校通識課程,設計各式有關性別暴力的宣導主題,以強化學生危機意識的建立,提升自我防禦能力。今(25)日為「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於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宣導時,提供遠離危險4字訣-「多變保身」的防範自保原則,讓大家參考:「多」人行動:不論是上課、放學時段、甚至是平常外出,儘可能結伴同行,以防遭遇危險時可以互相救援,也不容易成為歹徒下手的目標。「變」換路線:對於例行性的活動、上班、上學或返家等的行走路線,建議可多換不同路徑、搭乘不同交通工具,並與親友保持聯繫,在使用手機或聽音樂的同時,不妨抬起頭前後左右觀看,聽聽是否有人跟隨在後的腳步聲,對於突如其來的歹徒攻擊,不能再以「不變」應「萬變」,以「多變」來及早模擬因應危險,才能在危機發生時處變不驚。「保」護自己: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壞人不會寫在臉上,我們必須自己辨識出來,尤其是陌生、神情異常、帶有酒味、感覺在當下的時間及地點不該出現的人或可疑車輛等靠近自己,都應遠離;或是遇到佯裝特定身分的人請你幫忙、帶你去某處等,應禮貌拒絕,立即離開。防「身」工具: 相信危險會發生,隨身攜帶防身小工具,以提升自救能力,降低被害風險,遭歹徒襲擊時善加運用,例如使用手電筒照射歹徒眼睛、警報器或高哨音手環發出強大聲響,在第一時間嚇阻壞人的行為,爭取逃跑的機會,或邊脫離現場邊呼救,引起經過的人與車注意與救援,並協助報警。     最後警方強調,現行法律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跟蹤騷擾或妨礙自由行為者,恐涉及刑法、性騷擾防治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責任,勿因一時歹念遭法律制裁,而悔不終生。 

leo

Share
Published by
leo

Recent Posts

北市警交大花博健走 與市民共同營造友善交通安全環境

       路口安全刻不容緩...

15 小時 ago

「臺北交通安全年,路口停讓愛同行」交通安全禮讓月宣誓活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

15 小時 ago

失智老翁忘記回家路 文一警溫情助返家

文山第一分局萬芳派出所日前接獲...

15 小時 ago

薪想事成 開薪就業 北市企業釋出858個工作機會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5月6日至...

15 小時 ago

北市清潔隊員拾金不昧 幫民眾找回誤丟的紅包

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發稿日...

15 小時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