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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年10月經合法通知,不到場協商之業者名單

【新北巿訊】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統計,109年10月所召開之消費爭議申訴協商會議,計有10家業者於接獲市府開會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亦未向市府提出書面說明,嚴重輕忽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統計10月間未出席協商會議的10家業者,包括:伊芮絲美甲、STRUGGLE BEAR、易亨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車驛汽車、陶朱科技有限公司、長虹鐵工社、奇亭企業有限公司、遠智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輪騎穩車業有限公司、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業者地址及所涉爭議類型如附件)。
  消保官強調,協商會議是協助消費者與業者解決消費爭議之管道,但業者於市府通知召開協商會議之公文合法送達後,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導致已到場之消費者於現場空候而無法解決消費爭議,此類無故缺席之業者顯然漠視消費者權益,實無可取。法制局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未出席業者名單,並提醒消費者與該等業者交易時應特別注意。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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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