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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第4季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禽畜肉蛋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第4季針對傳統市場、小吃店、超市、餐飲業及賣場等市售通路執行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共計抽驗20件生鮮禽肉蛋品,包含:雞肉2件(國產)、蛋品18件(國產),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名冊如附件)。

本次抽驗生鮮禽肉蛋品經檢驗硝基呋喃代謝物、禽肉產品中殘留農藥、氯黴素類、四環黴素類、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動物用藥多重殘留、抗原蟲劑及離子型抗球蟲藥等動物用藥。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飼養禽畜肉業者使用藥物控制細菌或寄生蟲時,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合法屠宰證明及自主檢驗報告,呼籲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以正常色澤無異味為佳,勿買來源不明產品,另應注意肉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第4季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結果名冊.pdf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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