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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前夕1晚取締11件酒駕 北市警中秋連假強力執法

     中秋節連續假期將屆,民眾為慶祝佳節,餐敘活動及過節歡聚機會增加,時有飲酒助興之情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於9月16日晚間編排擴大酒駕取締勤務,當晚即取締酒後駕車計11件,中秋連假期間交通執法不打烊,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呼籲民眾不論平日或節慶期日,都應確實遵守酒後不開車的規定,以防制酒駕事故的發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展現警方遏止酒駕的決心,於中秋連假前夕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及易肇事路段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勤務,統計9月16日當日取締酒後駕車計11件,另取締危險駕車、改裝車輛及無照駕駛等違規計153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最重可罰12萬元,如果5年內有累犯的情形,將依次加重9萬元罰鍰,酒駕拒測加重為18萬元罰鍰,如果5年內有拒測累犯的情形,也依次加重18萬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在連續四天的中秋假期,警方對於交通安全工作無假期,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呼籲駕駛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翌日宿醉不上路」,駕駛人於飲酒後應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勿抱持僥倖心態上路,提醒民眾中秋佳節月圓人團圓,切勿貪圖一時方便有酒後駕車行為,除避免不必要之傷亡發生,亦可避免和自身荷包過不去。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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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