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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載,醫師反映確診者「搭車就醫採檢」北市衛生局澄清說明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案15912為桃園市列管個案,曾經在國外感染新冠肺炎已解隔離。7月28日入境來臺前取得陰性報告,入境後在臺北市的防疫旅館檢疫隔離,於隔離期滿前8月9日採檢PCR,8月10日檢驗結果陽性,Ct值32,故再轉送臺北市檢疫所隔離。
     個案入住檢疫所後於8月11日向桃園市衛生局反映,入境前曾於國外確診新冠肺炎且檢驗陰性後入境來臺,卻還要持續隔離,疾病管制署通知桃園市衛生局,連續採檢2次後,再評估可否提前解除隔離。
桃園市衛生局依中央指示,通知臺北市衛生局協助安排個案於8月12及13日至醫院採檢,且衛生局均有通知醫院及確診個案至該院採檢之注意事項。
     有關流行疫情或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係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各縣市衛生局公布,衛生局提醒,有關疫情相關訊息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法。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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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